上海理工大学校史馆讲解团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史馆讲解队伍管理,明确校史馆讲解队伍职责,使讲解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讲解员职责1.秉承“信义勤爱 思学志远”的上理校训,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展开校史教育。2.认真负责校史馆内陈列展览的讲解、接待工作。3.努力提高讲解技巧,根据不同的参观对象准备不同的讲解词,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调动来访者的参观兴趣,提高参观的效果。4.根据预约时间和要求,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组织参观者有序入场参观,主动听取参观者意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5.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馆内设施,发现馆内设施有损坏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6.严格遵守纪律,执行讲解任务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7.服装整洁,注重形象;礼仪规范,接待得体;用语文明,讲解准确。二、工作程序档案馆(校史馆)根据校史馆参观预约系统的预约情况安排讲解任务。任务下达后,执行队员应提前做好准备,按时、保质保量执行讲解任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若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告知讲解团团长。1.讲解员出任务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校史馆。2.对无故不执行讲解任务2次的队员,讲解团将不再聘任。3.讲解训练无故
201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