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

发布时间:2019-01-18浏览次数:1564


 

     

联系人

备注

组织部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鉴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资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援藏、援疆、挂职锻炼考核、鉴定等材料。

3.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4.科以上(含科级)干部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

5.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证明、考察材料;党员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意见及主要事实依据、上级批复,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退党、自行脱党的本人申请及上级批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审批材料。

6.加入(退出)民主党派的申请书(表),登记表,保留党籍的批复和报告。

7.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

8.干部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现材料)。

9.干部调动鉴定、组织审定的表现材料、考察材料。

10.区、县级以上的党代会代表登记表。

11.离休干部审批表(包括老干部离休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审批表)。

12.干部培训学习成绩、登记表、鉴定表、考核表、结业登记表、培训证书(复印件)。

刘秋皊

 

统战部

1.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2.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

3.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登记表。

4.民主党派、少数民族人员的奖惩材料。

刘秋皊

 

人事处

1.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教职工履历表、干部履历表)。

2.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博士后的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4.考、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评审表、申报表、审批表、职(执)业资格统考材料及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审批表。

6.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如财务、医师等)。

7.评选各类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

8.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10.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审批表,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奖励材料。

11.新进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工资变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

12.退(离)休审批表、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

13.干部调动审批表,录(聘)用审批(备案)表,续聘、解聘和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取消录用材料。

14.年度考核材料。

15.因公出国(境)审查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或鉴定材料。

16.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体检表,有严重慢性病或身体残疾的证明。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   

17.教职工的业务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培训进修成绩,结业、学习鉴定材料,工人考工材料。

18.教职工违纪处分,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19.教职工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及上级批复,人事争议仲裁裁决(调解)书,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石晏琦

 

纪委(监察)

1.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重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材料,解除(变更、撤消)处分的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2.虽不作处分,但错误比较严重,并经组织查实,本人交待材料。

3.表扬奖励材料。

邓爽

 

审计处

1.审计工作中形成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2.先进、奖励材料。

吕燕

 

工会

1.校级以上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服务明星等材料。

2.学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登记表。

3.区县级以上人代会代表登记表。

4.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顾勤

 

退管会

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悼词,讣告(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保存价值的遗书,死亡人员登记表(由各有关部门形成)。

李帆

 

妇委会

1.校级以上的“三八”红旗手等材料。

2.区县级以上妇代会代表登记表。

顾勤

 

团委

1.入团志愿书、申请书。

2.团员超龄离团、退团材料。

3.团员登记表、鉴定表。

4.校级以上的团代会代表登记表。

5.团员奖惩材料。

李沁芯

 

保卫处

1.违反党纪国法,受党纪、法纪处分的处理材料,包括判决书、处分决定、调查报告、本人检查等材料。

2.校级以上的先进保卫工作者,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材料。

夏崇菲

 

继续教育学院

1.学员登记表。

2.学习成绩单,学习证明。

3.毕业生登记表。

4.学位评定材料。

钱雪萍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1.高校招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学历证明。

2.学位评定材料。

3.教师教书育人、教学成果等奖励材料。

李琴

 

科技处

1.教职工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说明原件的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

2.创造发明事迹的奖励材料。

3.各种业务、技术奖励材料。

4.其他科技先进获奖材料。

5.国家省、市、部委级授予的科研成果重大发明的奖励材料。

6.评选各类拔尖人才的材料。

张丹

 

学生工作部(处)

1.学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

2.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3.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考核材料。

4.学习证明、学习鉴定材料。

5.学生行政奖惩材料(奖学金、院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徐晨

 

研究生部

1.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入学考试各种成绩表。

2.学生(学员)登记表。

3.学习成绩单,学历证明。

4.授予学位的材料。

5.毕业论文答辩等有关材料(原件)。

6.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7.学习鉴定,学习思想小结。

8.校级以上奖惩材料。

9.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

毕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