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查档须知
一、查借阅范围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机关总支、学院党总支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向人事处提出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申请。2.其他部门和个人一般不得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如确属工作需要查借阅的,须由机关总支、学院党总支审批并办理相关查借阅手续。二、查借阅事由有下列用途之一的,经人事处批准可查阅干部人事档案:1.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参军、出国(境)、退(离)休、工资待遇、治丧等组织人事工作;2.办理案件;3.办理社会保险、公证;4.经学校领导批准进行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或人物传记、举办展览或纪念活动。三、查借阅手续1.外单位(市各级公证机关)要求查阅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应凭《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并符合有关审批手续,由人事档案室提供查阅。外单位外调要求查阅档案,由组织部接待,并在《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通知人事档案室提供查阅;2.校内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统一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3.组织部有关工作人员需查阅副处以上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干部档案,需经组织部领导批准;4.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一般只能
2019-01-18